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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愛不大,也沒贏。
 
  民法不保障同性婚姻被宣告違憲當然值得開心,但愛贏了之類的宣稱,仍是讓人倒盡胃口。婚姻本來就只是政治制度,重點是談權益分配,才沒有什麼愛贏了這回事。婚姻不保障也不需要保障愛能永遠存在,不然不會有這麼多單親家庭(沒有貶低單親家庭的意思)。有人說,之後應該會有離婚潮吧。如果離婚潮湧現,難道不是一件好事?那更能讓人理解沒有任何制度能夠保障人與人的情感。想要便宜行事,以為一紙婚約就能永遠,那是不切實際的幻想,唯有靠彼此努力,可能還得加上一點運氣,才有那麼一點機會。
 
  在愛面前,其實我們不一樣。
 
  不一樣,難道就不值得被公平對待?為何需要向這世界證明除了性傾向,其他都一樣?現在只是平權的起始,而非終點。檢討性侵受害者、賤斥不陽剛等非主流價值、漠視社會上的諸多不公義⋯⋯何曾少過同志的身影?路還太長,但力量,再也不可能如現在這般強大了。
 
  我們不能不談政治。為婚姻平權發聲,太政治了。如果政治真這麼髒,都髒過一次手了,為其他議題多髒幾回又何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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